![]() 保安服务项目范围 为满足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安全需求,依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,由依法设立的企业、组织提供的专业化安全防范服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。保安服务一般按照合同约定,采取门卫、守护、巡逻、押运、随身护卫、人群控制、技术防范、安全咨询、停车场秩序、联网报警等形式,保护客户人身、财产和信息安全,维护客户合法权益。 (1)门卫服务:保安员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、验证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。 (2)守护服务:保安员对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服务业务。 (3)巡逻服务:保安员对特定区域、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、警戒的服务业务。 (4)贵重物品(非现金)押运服务:保安员按照合同约定将客户的财、贵重物品(非现金)安全地守卫护送的目的地的服务业务。 (5)随身护卫服务:保安员维护自然、人、人身及其合法财产的安全服务业务。 (6)人群控制服务:保安员维护特定地点、场所、部位等人群聚集地治安秩序的服务业务。 (7)技术防范服务:保安服务公司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,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目标,设计、安装各种报警器材并定期维护,提供接警、先期处警和其他相关的技术防范服务业务。 (8)安全咨询服务:保安服务公司根据客户安全需求,组织安全防范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。为客户提供有关安全防范问题的调查、评估与策划,并提供相应的建议、方案的服务业务。 (9)停车场服务:保安员提供停车场的秩序维持及安保服务,提供停车场的智能管理系统的服务业务。 (10)联网报警服务:保安员要为居民家庭提供联网报警服务、为单位重要场所要提供联网报警服务、为商铺提供联网报警服务等服务业务。 |